深国房办[2007]52号
关于办理数字认证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办理数字认证是使用我局房地产信息系统的前提。现将办理数字认证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数字认证的申请及费用支付
申请数字认证,可直接向从网上(网址www.szfdc.gov.cn)下载《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数字认证申请表》,经单位领导审核、盖章后交房地产业管理处,由房地产业管理处统一到广东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。相关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支付。
二、数字认证时效
数字认证的有效期为一年,请使用者在到期前及时申请延期。
特此通知。
二○○七年十一月五日